医疗净化工程整体规划总承包商-四川华川净化有限公司
洗护用品净化室生产区的要求
有无菌要求但不能够实行最终灭菌的工艺和虽能实现最终灭菌,但灭菌后无菌操作的工艺,应在洁净生产区内进行。
有良好卫生生产环境要求的洁净生产区,应包括包装前的存放、处理场所,不能最终灭菌的原料前处理、产品封罐、成型场所,产品最终灭菌后的暴露环境,内包装材料准备区域和内包装间和检验室等。
洁净生产区应生产流程及相应洁净用房等级要求合理布局。生产线布局不应造成往返交叉和不连续。
生产区内相互联系的不同车间之间应符合品种和工艺的需要,必要时应有缓冲室等防止交叉污染的措施,缓冲室面积不应小于3平方米。
原料前处理不得与成品生产使用同一洁净区域。
生产车间内划出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面积和空间作为物料、中间产品、待验品和成品的暂存区,并应严防交叉、混淆和污染。
检验室设置,对其排气和排水应有妥善处理措施。对产品的检验过程有空气洁净要求的,应设洁净工作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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